法律分析:档案管理工作人员。自己的档案也不能自己拆的,需要第三人在场,让别人帮拆,整个过程不能触碰,档案只有人事管理单位否则档案管理的专门人员才可以打开,其他任何单位和人员是不允许打开的,本人更不允许拆封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,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;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,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。
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,档案的所有者有权公布,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,不得损害和利益,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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